本文為投稿,稿件來源:冠浩律師
2023年12月28日最高人民法院、最高人民檢察院、公安部、司法部聯(lián)合發(fā)布的《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檢察院 公安部 司法部 關(guān)于辦理醉酒危險駕駛刑事案件的意見》將生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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